以为只是错失商标?还有多少人失守品牌溢价

“我是papi酱,一个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女子。”


这位颜值与智商并存,兼顾优雅与逗逼,且能在女神与女神经之间自由切换的奇女子,在经历了资本阵痛之后,还可能面对权利的失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papi酱及其公司的诉讼请求。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经“papi酱”本人授权,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因与他人在先已注册的商标“PAPI”“papi”等商标均构成近似,未予获得注册。


经查询,以“papi”为主要识别部分的在先申请及注册商标,在全类别上共有300余件,而在此次泰洋川禾申请注册的第9、25、35、38类上,共有10件已获得在先注册公告的商标,这10件注册商标权利分属不同的主体,其中即包括法院据以引证的在先商标。


在与逻辑思维对网红IP的一次性过度消费后,papi酱与老东家分道扬镳。资本的撤出,公众的唱衰,喧嚣过后,昔日红极一时的papi酱终于回归到对未来更理性的思考轨道上,正如papi酱合伙人兼经纪人杨铭在朋友圈的回应:“踏踏实实,低调前行“。反观此次被驳回注册商标的商品申请类别,包括服装鞋帽、广告销售以及通讯服务,papi酱及其运作团队期以后续衍生品延续网红变现能力的布局可从中窥见一斑。


只可惜,这次商业布局上的努力已率先失守于法律权利的缺口,这个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女子可能无法如愿获取自己的品牌溢价。


 

同样遭遇商标尴尬的还有一位明星。


2009年,李晨和潘玮柏一起创办潮店NPC旗舰店,其鲜明的风格和丰富的品类,让它迅速成为街头文化的宠儿,八年8个线下店和一家天猫店,这对潮牌店来说是一个颇为辉煌的战绩。


尽管在潮流市场有着不小的影响力,但NPC旗下品牌“MLGB”在汉语言的文化背景下,却一直备受争议


早在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李晨就拿着印有“MLGB”的T恤首次亮相义卖,并在众人的嘲讽声中,牵强附会的用英文解释为“My Life's Getting Better”(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2010年,李晨旗下的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提交了四个字母的商标申请,并在2011年底核准注册。 随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该字母组合在网络上广泛使用,其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宣告该商标无效。上海俊客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MLGB”商标无效宣告案做出判决,驳回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商评委做出的无效裁定。这也意味着,“MLGB”品牌或将面临权利缺位和使用障碍。


错失的只是一件商标,但在这个鹿晗穿一双黄色跑鞋就能引发十余万人围观的网红年代,你失去的可能也是你辛苦经营的品牌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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